洛寧籍在外教師回洛寧任教選聘工作公告
為優化我縣中小學教師流動機制,使洛寧籍在外優秀教師自愿回洛寧從教,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外地調入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洛辦[2010]4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公開試講的方式擇優選聘。
二、選聘計劃和報名條件
(一)選聘計劃
本次選聘洛寧籍在外教師30名,充實洛寧第一高級中學教師隊伍,選聘學科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九科,要求應聘者具備高中教師任職條件。
(二)報名條件
1、具有河南省洛陽市洛寧戶籍或洛寧原籍現在外任教且在編在冊的正式教師;配偶是洛寧戶籍或在洛寧工作的在外任教且在編在冊的正式教師。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3、具有現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1)全日制計劃內統招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5、報考年齡條件:截止2017年12月1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教師任職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或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4)因其它原因不適宜報考的。
三、選聘辦法和程序
選聘工作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試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四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12月14日-12月24日)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洛寧縣教育局人事股(興寧中路)
3、報名方法: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提交《洛寧籍外地教師回洛寧任教選聘工作報名表》(見附件1)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附其中一份報名表后):
(1)本人戶口本和有效身份證;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張;
(3)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提交高中教師資格證;
(5)提交人社部門下發的轉正分配文件或當地編辦、人社部門在編在職證明。
(6)非洛寧戶籍的,需提交配偶洛寧戶籍證明、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在洛寧工作證明。
4、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試講、聘用資格。
5、每人限報高中一個崗位。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二)試講(2018年1月7日)
1.試講現場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報名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科目試講,試講內容采取從現行高中教材中隨機抽課的方式確定。考生備課20分鐘后,講一節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微型課(15分鐘以內)。評委根據考生試講情況現場打分,分數當場公布。由評委所打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的平均分為考生試講成績。每個學科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科選聘教師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并進行公示。
2.試講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參加試講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試講成績的計算:試講成績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試講成績并列時按教齡時間長者優先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生的總成績將在中國洛寧網(http://www.luoning.gov.cn)、洛寧人才網(http://www.luoninghr.cn)進行公示。
(三)公示(2018年1月8日-1月15日)
按照試講成績,經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辦理調動手續(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14日)
進入公示對象在公示期滿之日起30天內由個人辦理調出相關手續,由洛寧縣編制、人社、教育等部門辦理調入相關手續,逾期不能辦理調出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通過公開試講,擇優選聘。整個選聘工作做到“六公開”,即選聘政策公開、選聘計劃公開、選聘條件公開、選聘程序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聘結果公開,整個選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選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試講、辦理調動手續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選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選聘工作由洛寧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五、其他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其他未盡事宜,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詳情請登錄中國洛寧網(http://www.luoning.gov.cn)和洛寧人才網(http://www.luoninghr.cn),并自行下載打印相關表格。
本次洛寧籍在外教師回洛寧任教選聘工作各步驟的相關信息、通知等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379-66237335、0379-66231155
洛寧縣洛寧籍外地教師回洛寧任教
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