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2012年縣城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恩江中學、實驗學校、恩江小學和恩江二小等縣城學,F有教師不足的狀況和教學工作需要,為保證今年秋季縣城學校正常開學,決定從農村中小學校選調部分在職教師補充到以上學校任教。為了搞好這次選調教師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全縣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公辦教師。
二、選調學科及名額(在學,F有教工編制內)
1、恩江中學選調2人(物理1人、計算機1人);
2、實驗學校初中部選調8人(數學2人、物理2人、化學2人、歷史1人、地理1人)
3、恩江小學選調6人(語文3人、數學3人);
恩江二小選調4人(語文2人、數學2人)。
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調人員1:3時則調減選調計劃或取消該學科的考試。
三、選調條件
1、基本條件
①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教齡滿5周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以前全縣面向社會統一招聘的教師方可參加選調),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相應的教師職稱,初中教師所報學科必須與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
②具有小學職稱的教師只能報小學。實行分類、定向報考,一人只能報考一所學校。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①報考人員2011年學年末所教學科的考試成績(以縣教研室排名為準),排在全縣末三位(如教兩科以上,則以教主科為準);②近三年內有違紀行為以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人員(含基本合格);③離崗、待崗(沒有上課的教師)沒有教學成績的教師;④縣城學校在職教師不參加選調。
2、各類別條件
①報考恩江中學、實驗學校初中部的教師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初中教師職稱。②報考恩江小學、恩江二小的教師須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含中專),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職稱。
四、選調辦法
1、自愿報名,進行對口學科的專業文化知識考試。
2、按文化考試成績的總分,根據報考學科需要由高分到低分錄用。
五、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領導機構
組 長:陶保平
副組長:吳小蓮
成 員:教體局、人保局、財政局、監察局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由教體局分管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2、報名
報名時間及地點:8月3日持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工作單位介紹信(介紹信中須注明聘任何種專業技術職務、任教年限、考核等次和有無違紀、離崗、待崗等行為表現)到教育局交資格審查小組審核合格后報名。報名費每人200元,報名時一并繳交。
3、考試:
①文化專業知識考試內容:能勝任所報類別層次學科的專業文化知識,分值為100分。
②考試時間及地點:
8月9日上午9:00至11:00報考人員持身份證到恩江中學摘星樓參加文化考試。
4、成績公布
8月10日公布考試成績。
5、確定錄用人員
將擬錄選調人員報選調領導小組確定錄用人員名單,若遇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則按2011年學年末所教學科成績排名由前至后錄用,不取并列。
六、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
①通過新聞媒體、張貼通告、下發通知等形式向教師進行宣傳、公布選調名額、對象、條件和辦法。
②各鄉鎮中、小學要做好宣傳工作,鼓勵動員符合條件的教師報考。
2、選調工作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增加選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為使選調工作順利進行,邀請縣監察局派員全過程參與監督。
3、有關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履行職責,認真做好選調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否則,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