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濱州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濱辦字【2008】23號文件)規定和陽信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2012年全縣教體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123人。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數及學科
1、縣直學校招聘學科及人數(20人)
學科學段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歷史 | 學前教育 | 特教 | 機械加工 | 化工類 | 合計 |
高中學段 | 1 | 1 | 1 | 2 | 1 | 6 | ||||||
職業中專 | 1 | 1 | 2 | |||||||||
初中學段 | 1 | 2 | 1 | 4 | ||||||||
小學學段 | 1 | 1 | ||||||||||
幼教學段 | 6 | 6 | ||||||||||
聾童學校 | 1 | 1 | ||||||||||
合 計 | 2 | 2 | 2 | 1 | 1 | 2 | 1 | 6 | 1 | 1 | 1 | 20 |
2、鄉鎮(街道)學校招聘學科及人數(103人)
學科學段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地理 | 歷史 | 音樂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學前教育 | 合計 |
初中學段 | 10 | 11 | 6 | 2 | 3 | 2 | 1 | 2 | 2 | 1 | 1 | 3 | 44 | |
小學學段 | 12 | 11 | 7 | 2 | 1 | 2 | 35 | |||||||
幼教學段 | 24 | 24 | ||||||||||||
合 計 | 22 | 22 | 13 | 2 | 3 | 2 | 1 | 2 | 2 | 3 | 2 | 5 | 24 | 103 |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所有報考人員須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身體健康。縣直學校招聘崗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鄉鎮(街道)學校招聘崗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未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就業。須有報考學段(或以上)教師資格證(職業中專專業課暫不要求),須有第一學歷就業報到證,報考縣直學校崗位原始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須取得學位證。國家“211工程”高校非師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允許選擇相近專業報考。
1、縣直學校招聘范圍:
①從山東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211工程”高校非師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中,為普通中小學招聘教師11人。
②從山東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中(師范類化學專業允許報考化工類),為職業中專招聘專業課教師2人。其中,機械加工類允許數控技術、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鉗工、焊接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模具設計專業報考,化工類允許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石油工程、化學教育專業報考。
③從濱州市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且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山東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且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畢業生中,為有關學校招聘幼兒教師6人。
④從濱州市戶籍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特教專業畢業生、山東省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特教專業畢業生中,為聾童學校招聘特教教師1人。
上述除“211工程”高校非師類報考人員外,其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報崗位的學科一致。
2、鄉鎮(街道)學校招聘范圍:
①濱州市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②陽信縣戶籍具有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中專畢業后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③山東省戶籍,在陽信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選聘到村任職”、“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師范類高校畢業生。
報考鄉鎮(街道)初中學科及小學英語、音樂、美術、計算機崗位,必須與學歷專業一致。小學語文允許文科類、小學數學允許理科類專業報考(或教師資格證學科);學前教育崗位允許音樂、美術專業者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4日至8月6日(截止8月6日18:00)。
2、報名地點:陽信一中潤紱樓。
3、提交材料:
①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戶口本(應屆高校畢業生未落戶口者提供戶口遷移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
報考縣直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者還需提供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由我省實施在濱州服務的陽信籍和在陽信縣服務的“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人員)且考核合格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交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須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加分條件的筆試成績加10分,陽信籍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筆試加分各項不累計,最高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陽信政府網等媒體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