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高級中學2018年新教師招聘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校2018年新教師招聘工作,根據海鹽縣教育局總體規劃與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2018年新教師招聘工作組織機構
設立2018年新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
分設考核小組、后勤保障組、監督小組等,考核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
二、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與計劃數
2018年招聘計劃:
序號 |
崗位 |
專業要求 |
計劃數 |
1 |
高中歷史教師 |
歷史學類 |
1 |
2 |
高中地理教師 |
地理科學類 |
2 |
3 |
高中政治教師 |
馬克斯主義理論類、哲學類、法學類 |
1 |
4 |
高中信息技術教師 |
計算機類、教育技術學專業 |
1 |
5 |
高中生物教師 |
生物科學類 |
1 |
合計 |
6 |
說明:
1.以上專業指應聘者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學的專業;
2.本科畢業生報考崗位應與專業要求相一致,碩研及以上學歷的報考崗位應與專業要求相一致或相近相關。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資格條件(錄用的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應聘者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四、招聘的資格條件、范圍對象
應聘者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業對口的2017、2018屆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11”大學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品學兼優者(一本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專業對口的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以入學時的分類為準)達到優秀畢業生招聘條件的,即大學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二次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獎學金,每學年限計一次。
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報名對象放寬生源地限制、戶籍要求和教師資格要求。
五、招聘程序與辦法
1.報名:報名時間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止。
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其中(2)~(6)、(8)項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學校初審后保存。
(1)報名表(附件)1份;
(2)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
(3)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是否師范類的證明;
(4)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5)各類獲獎證書原件;
(6)在高校學習成績證明(大一至大三各學期);
(7)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
(8)其他根據職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2.資格審查:由學校進行資格初審,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資格驗審(驗審時須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驗審時間安排在學校考核當天報到時進行)
3. 學校考核:時間在2017年11月21日~12月10日之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由學校組織面試考核,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項目分為課堂教學和問答兩大部分。面試總成績低于75分的視作考核不合格。
4.體檢與政審考核:學校考核結束后,根據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學校組織體檢(體檢費自理)和政審考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等原因,將依次遞補。
5.考察公示聘用:各項考核等要求合格后,按規定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生按畢業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說明:
1.如果本次招聘計劃未能完成,將再次發布招聘公告。
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海鹽縣教育局2018年新教師第一批招聘工作通告》執行。
咨詢電話:0573-86083557(梁老師) 0573-86083555(周老師)
0573-86083053、13819378667(虞老師)
報名辦法:現場報名:學校行政樓305室;或學校在外設立的招聘點
學校地址:浙江省海鹽縣武原街道環城南路秦山大道東首
本辦法解釋權屬海鹽高級中學校長室
海鹽高級中學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海鹽縣教育局2018年新教師第一批招聘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