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考試時間及地點:2017年9月10日(星期日)9:00至11:00舉行公共科目筆試,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試分值:公共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主要內容:公共科目筆試主要內容參閱《公共科目筆試綜合類考試大綱》。
(4)成績查詢:應聘人員可以登錄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個人考試成績。
(5)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在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初定于9月11日-9月12日進行,具體以公告(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參加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登記表、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
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還應提供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企業職工應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定向招聘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審查還應提供市扶貧辦開具的建檔立卡戶證明。
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3、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1)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初定于9月17日(周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公告(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2)考試分值:面試滿分為100分。
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予以淘汰。
(3)成績查詢: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并由應聘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4、確定考試總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1)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公共科目筆試、面試成績加權后計算確定,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
(2)確定并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并列的,經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后一并進入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各項考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
(七)體檢
體檢時間初定于9月20日-9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以公告(電話短信)通知為準。體檢標準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八)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并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的;
3、查實應聘人員或招聘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招聘結果的;
4、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照事業單位招聘規定辦理聘用有關手續。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比較緊湊。請隨時關注相關節點公告,并保持聯系手機暢通,以防錯過相關節點工作。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收到通知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2、請考生仔細閱讀《公告》及《公開招聘時間節點安排》,安排好行程,提前準備好資審等有關招聘必備資料。以防錯過招聘有關環節。
3、本次考試,只公布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也不舉辦任何有關的公開招聘考試培訓班;
4、在面試(包含面試)后各個招聘環節無故放棄應聘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參加韓城市各類事業單位招聘。
咨詢方式:
政策咨詢電話:0913-5223389(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913-5191602(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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