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4〕39號)、《關于核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及政府購買服務員額的通知(試行)》(丹編發〔2017〕號)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8月9日十六屆縣人民政府第10次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的工作要求,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到相關幼兒園從事輔助教學工作,為做好本次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崗位及性質
(一)崗位: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
(二)性質:合同制職工(即不占編制)
二、招聘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數30名。招聘崗位詳見附件《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2017年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7年6月30日前系丹寨縣戶籍的應、往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18周歲及以上(1999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并具有教師資格證;
4.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資待遇
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工資(含社會保險等)與我縣同類在編教師同工同酬。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地點: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二)報名時間:2017年8月30日—2017年8月31日,共2天。
(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2017年公開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如實提交和準確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考試時間相同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等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應留下準確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發放地點。
1.發放時間:2017年9月 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發放地點: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六、考試方式
(一)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
(二)筆試
進行資格審查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1.筆試考試科目內容:
學前教育所需的基本專業知識。
2.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7年9月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面試
1.面試對象按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及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如招聘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比例的,則報考此招聘崗位的所有考生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素養能力情況,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考生須同時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按所占百分制比例進行折算。即: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的綜合成績,根據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生綜合成績出現末名并列的,學前教育專業考生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聘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和科技局統一組織安排在有資質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進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工作于面試工作結束5個工作日后開始開展。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和科技局具體負責,對被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在職人員以在原單位的現實表現、年度考核和檔案為主要內容;其他人員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考核還需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及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客觀、公正、全面,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二)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三)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四)不符合本《實施方案》和所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
(五)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且無正當理由的;
(七)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八)有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
九、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按照綜合考核成績和崗位設置名額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由丹寨縣教科局行文安排上崗。本次招聘中,如遇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順延遞補。
十、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人員上崗后,由用人單位(幼兒園)與擬聘用的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簽訂《勞動合同》。
十一、紀律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十二、本《方案》由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855-3695780 13885545502
附件1: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2017年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xlsx
附件2:2017年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報名表.doc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2017年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xlsx
附件2:2017年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