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入圍人員確定。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上微型課的方式。評委小組由7名外聘評委(其中1人做主考)和其他工作人員組成。評委小組當場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及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該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當場評分、亮分、統分。備課時限為30分鐘,上課時限為12分鐘。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公告發布網站(株洲云龍示范區官網)。
(三)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排前的,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考試成績第三位小數較高的進入體檢環節。
2.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在指定醫院進行。
3.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被考察人員,重點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現實表現。如組織、參與過非法組織的,從事過非法活動的、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內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其考察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
4.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2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云龍示范區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社會事業部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各學校,不服從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學校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有1年以上教學工作經驗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所聘人員在株洲云龍示范區從事教育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不得調出,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其他
1.本次招聘由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報名電話:0731-28689607
舉報監督電話:0731-2868961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附件1:2017年株洲云龍示范區招聘教師計劃和崗位條件
附件2:2017年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在職證明(樣本)
中共株洲云龍示范區工作委員會黨務工作部
2017年8月4日
附件1:2017年株洲云龍示范區招聘教師計劃和崗位條件.xls
附件2:2017年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