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人選依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若筆試成績再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凡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雖通過資格審查,但與規定招聘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皖人發〔2002〕77號文件處理,停考三年。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屬在編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在縣紀委的全程監督下,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筆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科目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計劃生育、遵紀守法等情況。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僅遞補一次。筆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
(八)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由利辛縣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要求和報考人員的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利辛政府網、利辛教育網站公示5天,公示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照規定程序將有關材料,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按時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介紹手續,檔案由教育局管理,編委辦公室辦理入編手續,財政局按人事部門核定的工資標準撥付工資。
招聘的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十二個月,包含在聘期內。首聘合同期限均為三年(首聘期從2017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試用期滿考核按有關規定進行。經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監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利辛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為:
1、利辛縣教育局:0558—8800222;
2、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58—8812151;
3、利辛縣紀委第二紀檢組:0558—8819017;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利辛縣2017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教師崗位表(網).xls
利辛縣教育局
利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
附件:利辛縣2017年度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和中職專業教師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