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試總成績以招聘名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出現并列情況,依次根據以下三個條件確定體檢人員,學歷的高低、筆試成績的高低、學科專業成績的高低。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因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空缺時,按招聘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
報考者填寫政治審查考察表并加注有關部門的意見。對所有擬聘人員的材料逐一進行嚴格審查,對報考者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一經發現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在招聘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時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與待遇
資格復審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介休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聘用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1學期。試用期內,不勝任者由教科局與勞動派遣公司聯系予以解除合同。
勞務派遣機構根據合同約定按介休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工資,聘期內按社會保險有關法律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四種社會保險(單位應繳部分),個人應繳部分按條例規定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
勞務派遣機構按勞動合同約定對聘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并按勞務派遣協議派遣聘用人員到教育部門,由教育部門進行崗前培訓后,學校負責按照合同約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勞務派遣機構及教育部門。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繼續留用的,由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部門批準,勞務派遣機構可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續派續聘。對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的,勞務派遣機構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活動,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0354-7281534
監督電話:0354-7281214、0354-7228625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介休市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教師招聘領導組。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介休市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教師招聘領導組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