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進行筆試的職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兩位小數。同一職位按比例名額末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若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以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因各種原因,導致出現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等額或差額的,有可比成績的,考生的成績須達到該科目組(同內容、同評委)考生的平均成績方可作為體檢對象;沒有可比成績的,面試須達到60分(總分10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2、直接進行面試的職位
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實施辦法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棄權。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綜合材料。
(八)遞補
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不遞補。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面試(直接進入面試)或綜合成績(需要進行筆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新田政府網、新田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內將《事業單位人才招聘人員備案表》報人事編制等部門審核、備案。
(十一)聘用
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為6個月。
四、聘用人員權利和義務
1、聘用人員編制屬于事業編制,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執行。
2、聘用人員在新田教育系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五、有關要求
1、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所有報名人員要與縣教育局簽訂誠信協議。
2、誠信應聘。擬聘人員在本縣服務期不低于三年,否則不享受相關待遇,并承擔違約責任。
3、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與監督
1、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各項規定,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對招聘中出現違紀違規的現象,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的通知》予以處理。
2、監督舉報、咨詢電話:
縣紀委(0746-4712255)
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746-4714990)
招聘咨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附件:1、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職位表(一)
2、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職位表(二)
3、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職位表(三)
4、新田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新田縣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