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連市普蘭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大人社發〔2013〕71號)、《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大人發〔2006〕24號)規定,普蘭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蘭店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組織部分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5人。
二、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三)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和相關資格;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2017年大連市普蘭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學科計劃表);
(六)已被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錄取的,或已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接受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近五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能報考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有不良嗜好、行為不檢、受過治安處理的;心理不健康、有心理疾病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從7月20日起在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普蘭店區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點-11點下午13點-16點)
2.報名地點:普蘭店區科技教育中心。
3.報名要求:
(1)本人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學科崗位,報名時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采取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攜帶打印好的《大連市普蘭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以及教師資格證(必須是考生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或畢業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畢業證、學位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網上確認證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各一份。
報考英語學科的考生,需帶英語專業四級(大學英語六級)或專業八級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017年應屆畢業生若無教師資格證網上確認證件,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未發的,須出具學校證明;非師范類畢業生2017年考取教師資格證未發的,須出具筆試成績合格單和復印件,面試成績合格全網頁截圖,或者是考取教師資格證的當地教育局開具的筆試面試合格證明;
(3)同一崗位(學科)要形成3:1的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學科)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3:1競爭比例時,取消或按比例縮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通知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進行崗位調整。對不同意調整或不能調整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退還考務費。
(4)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繳納考務費50元、現場領取準考證。
全部復印件應使用A4規格的紙張,并按照以上順序裝訂。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恕不退還,保存備查,請考生自行備份。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已經被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一科,內容由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三部分組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7年8月5日上午09:00-11:00。
筆試地點:普蘭店區第三十七中學、第十一中學(備用考點)。
3.筆試要求:
報考人員需按照《準考證》上要求參加筆試,未按時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考試時,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的報名人員不允許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不允許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報名后未按期參加考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與考試所使用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筆試成績評定后,由區人社局、教育文化體育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