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圍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報考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名額3:1的比例(2:1開考的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入圍人員。
(2)資格復審:對參加面試的入圍人員要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須由本人到場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畢業證書、報到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入圍人員均應提供省級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2017應屆畢業生如不能出具畢業證和學位證,需提供學校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陽泉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應注明入伍、退伍情況及檔案存放情況等)。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開始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入圍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招聘辦法
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具體方法如下: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教師類:《學科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
保健醫:《醫學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現代教育理論、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等內容
2、筆試全部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為:
筆試成績(保健醫):筆試成績=《醫學基礎知識》×70%+《公共基礎知識》×30%;
筆試成績(教師類):筆試成績=《學科知識》×70%+《教育綜合知識》×30%;
3、筆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8月29日
上午:9:00—11:00醫學基礎知識、學科知識;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
考生按照規定的筆試時間和準考證上的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結束后一周左右,請考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成績。
(二)面試
面試按照考生報考崗位的考試類別進行;
面試對象為保健醫的,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10分鐘。
面試對象為教師類的,面試采用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所報學科教材(根據指定教材定課題,提前90分鐘備課);講課10分鐘,答辯5分鐘,共15分鐘。
面試滿分100分。從考官給出的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保健醫按醫學基礎知識成績確定;教師類的按學科知識成績確定;如以上成績仍相同,由面試組織單位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八、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的確定。對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計劃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參加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部分人員放棄等因素出現崗位空缺,所空缺崗位在本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組織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結論不合格且本人申請復檢的,須在另一符合條件的綜合醫院組織復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進行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客觀公正。體檢結論確實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在本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方案由教育局制定并報區人事勞動局核準后,由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報區人事勞動局備案。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所空缺崗位在本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公示。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陽泉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事勞動局辦理錄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區人事勞動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查無實據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取消后的空缺職位可依據本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對錄(聘)的所有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轉正定崗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到開發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登記就業或退回原單位。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九、工作紀律
整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招聘,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辦事,要增強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公開招聘規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招聘工作要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負責人員和工作人員,凡涉及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區紀檢監察人員參與監督;
招聘監督電話:0353-2292759
十、其他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教師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或其它補充規定,由招聘工作組屆時制定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的招聘公告、報名、考試、資格審查、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在相關網站發布,請報考人員注意查詢。
報名咨詢電話:0353-2292702
附件:1.2017年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組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