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結束,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報考崗位及招聘名額,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初中學科專業上課人員。各招考崗位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為零分、或筆試考試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名額1.5倍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
(三)甘孜縣教育體育局將于筆試結束后24小時內公布筆試成績,并同時在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布進入面試、初中學科專業上課人員名單及時間、地點。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0%+初中學科專業上課成績×40%。其中過程中有缺考、違紀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八、體檢
1.考試總成績公布后,按照考聘職位位名額,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考聘職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初中學科專業上課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在甘孜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費由考生個人向體檢醫院繳納。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查仍在甘孜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體檢及相關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因考生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已參加初中學科專業上課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考察
甘孜縣教育體育局及相關部門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組織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十、公示
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監督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由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核實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結論。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期間被取消資格出現的缺額,等額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由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財政局簽訂編制外聘用勞動合同。
新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崗。逾期未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缺額,等額遞補。
十二、聘用管理
編制外聘用中學教師管理,在合同期內由用人單位負責管理,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
(一)聘用管理。實行編制外簽訂聘用合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三年一聘”機制,滿三年后,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考核合格,并根據中學實際需求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間,教育部門可在縣域內調配使用。
(二)師德管理。按正式教師同等要求,強化師德師風建設與管理。凡違反師德師風管理規定或不服從管理的,可解除聘用關系。
(三)其他。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現有崗位或因組織政策變化解除聘用關系的,教育主管部門對解除聘用關系的缺額按需求及時替補。
十三、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障
編制外聘用中學教師工資由縣人民政府確定發放標準2800元/月,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單位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單位部分由縣財政配套。
(一)基本的勞動報酬。編制外聘用中學教師的勞動報酬實行分類分等級管理,等級根據崗位技術要求、工作年限、工作量等內容確定,并根據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整。具體數額及支付方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體育局與聘用人員協商后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
(二)其他待遇。與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同等享受相關教師培訓、表彰、慰問等待遇;根據現行工資待遇標準,同等享受在崗正式教師補貼政策;與正式教師同等享受年終目標獎。
(三)支持參加在編公招考試。
十四、紀律與監督
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考試招聘甘孜縣編制外中學教師工作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監督投訴電話:甘孜縣紀委:0836-7521361
甘孜縣紀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
0836-7521332。
甘孜縣紀委派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
檢組:0836-7523294。
十五、注意事項
(一)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任一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有權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二)考生在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通訊方式如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甘孜縣教育體育局。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崗位調整、考試成績等所有后續公告均在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公示欄在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臨街外墻)發布,敬請留意。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公開考試招聘甘孜縣編制外中學教師考試各環節的必備證件,請妥善保管。如考生無《準考證》,不得參加以下事項:
1.筆試;2.面試;3.初中學科專業上課;4.體檢。
政策咨詢電話:
甘孜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0836-7521650;
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
股:0836-7527136。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甘孜縣教育體育局、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甘孜縣公開考試招聘編制外中學教師需求表
附件2:甘孜縣公開考試招聘編制外中學教師考試報名表
甘孜縣教育體育局 甘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