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邢臺市橋西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邢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為滿足我區教育系統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2017年邢臺市橋西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邢臺市戶籍(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應聘崗位的具體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邢臺市橋西區2017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條件表》要求確定。
(三)不在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不得應聘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邢臺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第四十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7年7月21日在邢臺市橋西區人民政府網站及有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門、單位、人數、條件以及報名考試的安排信息。邢臺市橋西區人民政府網址為:http://www.xtqxzf.gov.cn/。
(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8日9:00—8月2日17:00。
2.報名辦法: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網址:邢臺橋西就業信息平臺(http://xtqx.eip.gov.cn/)。
3.網上報名、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的基本流程: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詳細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報名時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圖片小于10M,不得在容貌上進行修改),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3)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邢臺市橋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網上報名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一般情況下,審核員48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不能再修改,將進入繳費程序。
(4)報名繳費只能通過“網上銀行”和微信支付,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推薦考生使用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網銀支付和微信支付,請考生及時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28日9:00—8月3日17:00。
(5)準考證打印:2017年8月9日12:00—8月13日8:00。繳費成功的考生登陸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4.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2)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5.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待筆試結束后于8月14日工作時間到邢臺市橋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北西大街1001號創業服務中心607室)審核并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用手續。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6.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可適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