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如:中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張、用U盤拷貝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電子檔(jpg格式,小于30kb)。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招聘方案》,下載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用A4紙打印出《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照《招聘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提交。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資格審查有關人員的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4.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減少或取消的情況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站、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17年7月29日9:00至12:00。
5.在公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6.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五)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7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考生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收據到報名處領取。逾期不領取的,責任自負。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舉辦任何培訓班,不指定考試用書)。
考試科目:所報職位相關學科知識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筆試時間:2017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面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方式:采用試教的方式進行,試教方式為現場作課。備課時間20分鐘,試教時間15分鐘。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所有職位的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相同的,通過復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對象。
七、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