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開考(高中信息技術、特殊教育、中職專業課等學科按1:2的比例開考),報考人數不足1:3比例的學科,核減招聘計劃。報考人數2人及以下的學科不予開考(按1:2比例開考的學科報名人數不足1:2比例的,核減招聘計劃,報考人數只有1人的學科不予開考),該學科招聘計劃予以核銷。核減和核銷的招聘計劃,在符合開考比例1:3的前提下,轉增為中小學數學學科的招聘計劃。報名結束后,將對計劃的核減、核銷及轉增情況予以公布。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育局統一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按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出現分數相同的,一并參加面試。如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如招聘計劃轉增后“中小學數學學科”的入圍面試人數超過25人(含25人),則按筆試成績分組進行面試。分組采用“蛇形分組法”,面試成績采用修正系數法計算,修正后的成績作為最終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最終面試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修正后最終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
即:修正系數=(全部進入面試考生面試得分之和÷全部進入面試考生數)÷(該組考生面試得分之和÷該組考生數)。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內容為課堂教學(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報考音樂、體育學科的考生增加專業技能展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公告。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排前,以下同)。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確定體檢人數,計劃數3人及以下的按計劃數加1人;計劃數4人及以上的按計劃數加2人;計劃數6人及以上的按計劃數加3人;計劃數10人及以上的按計劃數加5人確定體檢人數。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政策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如體檢合格人數少于招聘計劃數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不足數加1的人數依次遞補體檢。
(五)考核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由區教育局按有關程序進行。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
不宜聘用或自動放棄考核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衢江區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擬聘用人員的分配采用按成績選擇崗位的方式進行。崗位確定后,按規定的程序報批,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期為5年。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不再遞補。
新聘用教師實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含初次就業人員)實行1年的見習期(試用期),其他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人員管理參照《關于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務員錄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聘用人員至少在聘用崗位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申請調到區外或外系統,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區內調動或參加選聘。違約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其它事項
1.代理報名的,須提供報名委托書(附件4)、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
2.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2017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貼好照片),并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再根據崗位應聘條件,在報名時將所須的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用訂書機裝訂好:報名表→(委托書)→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或說明)→教師資格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證書)→省優、校優證明→其他材料。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報考人員。
3.報考人員在招聘中提供虛假材料或在考試中有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4.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培訓班,所有聲稱和本次招聘有關的培訓與招聘單位無關。
5.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衢江區教育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和信息。
6.本公告由衢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江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咨詢電話:0570-3838902。
附件:
1.2017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2.2017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專業資格條件
3.2017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專業審查辦法
4.2017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本表由考生自行下載、用黑色水筆或鋼筆如實填寫,填寫要規范)
5.衢江區人事招考(聘)委托書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區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