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形式及內容: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卷面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步驟。筆試內容主要測試相應崗位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70%),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師應知應會常識(占筆試成績30%)。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7年7月29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于2017年8月1日在《中國·海陵》網公布,同時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分跟進),如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于2017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面試時間2017年8月5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收取面試費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面試費。
面試采用說課(含答辯)、說課(含答辯)加專業技能測試兩種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其中,初中音樂、初中美術、初中體育、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小學體育、小學信息技術、學前教育、聲樂教育崗位面試采用說課(含答辯)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其余崗位面試采用說課(含答辯)形式。面試采用說課(含答辯)加專業技能測試形式的崗位,說課(含答辯)、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為100分,按各占面試成績50%比例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于2017年8月7日在《中國·海陵》網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中國·海陵》網公布。
體檢工作由海陵區人社局和海陵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幼兒園教師體檢另外還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定的有關事項執行。
參加體檢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證明等材料,不能按時提供的,取消體檢資格,并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人員于2017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報名處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體檢通知,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見體檢通知。
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步驟,報考須選崗崗位的考生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可先參加下一環節的選崗,暫保留所選崗位,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考察及后續步驟。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遞補(體檢后的各步驟出現崗位空缺的,均不遞補)。
(六)公開選崗
對需要進行選崗的招聘崗位,由海陵區人社局、海陵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公開進行。參加選崗人員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報名處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選崗通知書》。公開選崗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選崗通知書》。
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選崗通知書》參加選崗。現場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選崗,總成績相同的,現場通過抽簽確定選崗順序。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
(七)考察
公開選崗工作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由海陵區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組織。考察不合格者,不得進入公示和聘用審批環節。
(八)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在《中國·海陵》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審批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人員,由海陵區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報海陵區人社局審批,審批后,新招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聘期內不得申請調動。被聘用的新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海陵區教育局報到并參加新教師崗前培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認真貫徹教師招聘“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標準,規范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招聘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情節,一經核實則取消考生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23-86998268(海陵區教育局監察室)、0523-86220663(海陵區人社局監察室)。
五、本公告由海陵區人社局、海陵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998278(海陵區教育局)0523-86228791(海陵區人社局)
《中國·海陵》網址:http://www.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