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二)》。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2)筆試時間:2017年8月5日下午15:00-17:00;
(3)筆試成績:筆試滿分100分。
地點:見準考證。
4、加分政策
報考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安徽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8月7日工作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縣人社局四樓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上述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筆試成績增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加分)。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上述網站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幼兒園教師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考生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其他事業單位崗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考生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2人及以上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因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面試人選空缺的,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面試當天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及面試遞補人選均在上述網站公示。
2、面試方式
(1)幼兒園教師崗位
面試采取說課形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2分鐘。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
(2)醫務人員及其他事業單位崗位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主要考察考生的素質能力以及適應崗位所需的能力。
(3)面試設立若干考官組,每組考官不少于7人,全部從外地聘請。參加面試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3、面試成績評定
面試滿分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書面向考生本人宣布。
實際面試人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及以上或當天同一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選的面試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4、筆試、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折合換算為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同崗位合成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幼兒園教師崗位,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以《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醫務人員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次以《醫學基礎知識》、《衛生法律法規》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參加體檢對象;其他事業單位崗位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主觀題分值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以后體檢考察環節遞補如有總成績并列的,仍按上述辦法遞補。擬參加體檢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布。
(四)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縣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費用自理。因身體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及遞補體檢結果在上述網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其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成立考察組,實行考察工作組負責制。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如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本人不適合招聘崗位工作要求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考察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遞補考察人選名單在上述網站公布。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述網站公示,公示期為七天。
(七)聘用
1、公示結果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公示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聘用,其對應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2、幼兒教師崗位、鎮衛生院崗位、鎮財政所崗位分別在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崗。不按時參加選崗,視作自動放棄。
3、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不超過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經聘用,除按規定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須在本單位服務期滿五年,方可流動。
五、招聘工作要求與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縣紀檢監察機關參加招聘全過程,對在招聘工作中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61—6079905(縣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0561—6089002(縣紀委監察室)
附件:1、濉溪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章.xls
2、濉溪縣2017年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xls
3、濉溪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承諾書.doc
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6日
1、濉溪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簡章.xls
2、濉溪縣2017年濉溪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xls
3、濉溪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生承諾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