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2017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公告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用考試和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考調范圍、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范圍和對象。
縣內外教育系統符合報考條件的公辦在職教師(不包含本縣城區公辦學校教師)。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2.年齡在40歲及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及其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中學科名額表另有規定的以學科名額表為準。
3.在公辦學校在編在職3年以上(2014年8月11日以前參加工作),且在現工作學校工作滿2年(2015年8月31日以前到該校參加工作)。招錄時已注明服務年限的以招錄公告為準。
4.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近5年內(工作不足5年的為從教以來)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被立案調查未結案的,黨風廉政、師德師風方面群眾反映強烈,影響較為惡劣的不得報考。
6.專業、學歷及其他條件見考調學科及名額表(見附件2)。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
(一)報名時間:2017年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報名地點:合江縣教育局(合江縣黨政大樓8樓)。
(三)報名手續:報考者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教學工作年限、從事教學學科、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在本校工作年限的證明(證明需經校長審核并簽注是否屬實并加蓋公章);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2張。符合工作業績加分的,報名時須出具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材料(加分材料需為近五年以來所取得,以證件時間為準)。
(四)資格審查:報考者具備上述手續后,如實準確填寫《合江縣公開考調教師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一份,由合江縣人社局、教育局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如弄虛作假提供假證件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報考者自己承擔,并按師德師風有關要求進行嚴肅處理。單位如出具假證明或不如實反映當事人真實情況的,嚴肅追究校長和具體經辦人的責任。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學科進行報名。
2.報考者在填寫《合江縣公開考調教師資格審查表》時必須準確、完整地填寫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及職位編碼。
3.工作業績加分分為4項(見附件1),各項內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2017年7月10日前在合江縣公眾信息網上(http://www.hejiang.gov.cn)公示初審后的擬加分人員名單和分值,公示至2017年7月16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人員可按規定加分。
四、測試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形式、內容、收費情況等見《合江縣2017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能力測試公告》,公告將在報名一個周后在合江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hejiang.gov.cn)上發布。
五、綜合考核
(一)考核對象的確定:根據測試成績,按所報考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對象。
(二)考核內容:綜合考核內容為師德師風、工作實績、現實表現等。因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可依次等額遞補。
(三)其他:綜合目標考核三等獎學校教師參加考調按照《合江縣教師隊伍考核方案》相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
綜合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調動對象。調動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調動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按本人原專業技術崗位工資額降低一級崗位發放臨時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程序與調入單位同等條件的教師按學校制定、教代會討論通過的方案一同競聘上崗,審批后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若該單位無相應空崗的,降低一級崗位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并按所聘任職務重新確定其工資待遇)。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調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考調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要給予嚴肅處理;對違反規定調動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調動資格,并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咨詢電話:0830-5269908
附件1.2017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業績加分細則
2.2017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學科名額表
3.合江縣公開考調教師資格審查表
合江縣教育局合江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1.2017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考調教師工作業績加分細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