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講時間:2017年7月1日(暫定),具體時間以短信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通訊工具通暢。
2.形式:試講與專家提問。試講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
3.面試成績占應聘人員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依試講成績高低順序以1:3的比例進入筆試。通過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進入下一環節。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7月6號(暫定),如有時間變動,我校將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工具通暢。
2.筆試地點: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
3.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15%)和學科專業知識(占85%)。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設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4.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黃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
(五)體檢
上述考試環節全部結束后,按筆試、試講及專家提問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按試講及專家提問環節成績排序確定。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再次進行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黃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錄用人員與我校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中屬在職人員的,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無勞動糾紛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人員錄用和工資待遇
(一)錄用。錄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為三年。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
(二)工資待遇。按照《黃埔區編外聘用制教師工資標準》執行。人均撥款標準不低于13萬元(含單位和個人部分五險一金、績效工資等)。
五、其他
(一)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二)本次招聘,擬錄用的應屆畢業生均只提供初級崗位聘用,在職人員經認定程序批準后按確定后的職稱,結合學校相應崗位結構比例等級聘用。
(三)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錄用人員的人事檔案自行掛人才服務中心。
(五)我校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問題。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以及職位,我校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后時間與招聘職位及時在黃埔教育信息網(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七)咨詢電話:020-82500053轉8005,董老師。
監督電話: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
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
2017年6月26日
相關附件:
附件1.+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報名表(應屆畢業生).doc
附件3.+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報名表(在職人員).doc
附件4.+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審查目錄表(應屆畢業生).doc
附件5.+廣州市黃埔軍校紀念中學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審查目錄表(在職人員).doc
附件6-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