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縣2017年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特殊學校教師共123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號)有關規定作如下公告。
一、招聘學科和人數
招聘崗位分“統一公開招聘”和“定向公開招聘”。其中“統一公開招聘”人數70人,“定向公開招聘”人數53人。“統一公開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
(一)“統一公開招聘”學科和人數
|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美術  | 
 音樂  | 
 品德與社會  | 
 信息技術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地理  | 
 歷史  | 
 政治  | 
 小計  | 
 合 計  | 
| 
 初中  | 
 4  | 
 4  | 
 3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1  | 
 70  | ||
| 
 小學  | 
 9  | 
 10  | 
 10  | 
 4  | 
 3  | 
 2  | 
 1  | 
 2  | 
 41  | |||||||
| 
 學前  | 
 幼兒教師6人(其中體育老師1人,適合男性。)  | 
 6  | ||||||||||||||
| 
 特教  | 
 智障兒童康復教師1人;體育專業教師1人(適合男性)  | 
 2  | ||||||||||||||
(二)“定向公開招聘”學科和人數
| 
 定向鄉鎮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美術  | 
 音樂  | 
 小計  | 
 合計  | 
| 
 黃村鎮小學  | 
 3  | 
 5  | 
 3  | 
 2  | 
 1  | 
 1  | 
 15  | 
 53  | 
| 
 康禾鎮小學  | 
 2  | 
 2  | 
 1  | 
 1  | 
 1  | 
 1  | 
 8  | |
| 
 燈塔鎮小學  | 
 4  | 
 4  | 
 2  | 
 3  | 
 2  | 
 2  | 
 17  | |
| 
 上莞鎮小學  | 
 2  | 
 2  | 
 2  | 
 1  | 
 1  | 
 8  | ||
| 
 義合鎮小學  | 
 1  | 
 1  | 
 2  | 
 1  | 
 5  | 
二、招考范圍和條件
(一)招考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
(二)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2.已取得相應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
3.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及專業條件
1.幼兒教師十三級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幼兒(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畢業。
2.小學教師及幼兒教育體育教師十三級崗位:(1)定向公開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英語、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崗位的,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2)統一公開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英語、體育、音樂、美術和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報考幼兒教育體育教師崗位適合男性)。
3.初中教師十二級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教育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
4.特殊教育教師十三級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是特殊教育智障兒童康復方向;體育教師應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適合男性)。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被追究過刑事責任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規,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2015年以來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東源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相關表格和復印件須用A4紙打印或復印,核查原件,提交復印件):
(一)畢業證、報到證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教師資格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相關表格可下載,正反面打印成一張并按要求填寫);
(四)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張;
(五)報考者屬于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或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要填寫清楚,否則責任自負。
經審核報考資格,符合條件的發給準考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