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實現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具有教師從業資格證;
4、自愿在聘用學校從教五年;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有違法犯罪記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發布信息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報名地點:株洲縣教育局人事股。
(3)咨詢電話:0731-27610667;0731-27689407(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4)報名要求:應聘者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下載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填寫《株洲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取得時間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招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株洲縣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7月12日-7月14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A類崗位考對應專業試卷,B類崗位考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面試時間:2017年7月22日
筆試和面試地點:株洲縣職業中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