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平壩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安順市委、安順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展的意見》(安市發〔2014〕15號)和《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順市平壩區教職工隊伍管理辦法〉的通知》(平府辦發〔2015〕101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報市教育局審批,2017年平壩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65名。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安順市教育局和平壩區委、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行,由平壩區教育和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數
招聘人數65名。詳見《平壩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平壩第一高級中學招考的臨床醫學專業為非師范類),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歲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者畢業專業須與所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平壩第一高級中學招考的臨床醫學專業除外),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相應學歷和教師資格(平壩第一高級中學招考的臨床醫學專業除外)。
4.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現仍在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6月26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平壩區教育和科技局四樓會議室。
(三)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相應教師資格證,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復印件(A4型紙)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要求白底,不收打印照片)4張。
2.填交《平壩區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1份,《報名及資格審查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3.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體檢、考察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4.報考人員須簽訂《承諾書》。
5.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本次報名收取報名考務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