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如東縣袁莊鎮公辦學校聘用制人員招聘簡章
如東縣袁莊鎮公辦學校、幼兒園因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全縣招聘相關工作人員。
一、招聘人數
本次招聘總人數為27人:幼兒園工作人員8人、中小學食堂從業人員14人、中學水電維修人員2人、中學宿舍管理員2人、小學圖書管理員1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幼兒園工作人員
任職條件:
1.女性,年齡40周歲以內(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繳納企業養老保險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寬到45周歲(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縣常住戶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有教師資格證或育嬰師證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3.熱愛幼教工作,品行端正,對孩子有愛心、耐心,善于與家長溝通,能勝任本職工作;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二)中小學食堂從業人員
任職條件:
1.男性不超過45周歲(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40周歲(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繳納企業養老保險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寬到男50周歲以內(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內(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同等條件下男性優先聘用;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有廚師資格證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3.熱愛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對孩子有愛心、耐心,善于與家長溝通,有一定的烹飪水平;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三)中學水電維修人員
任職條件:
1.男性,不超過45周歲(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繳納企業養老保險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寬到50周歲以內(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有水電工證優先;
3.熱愛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對孩子有愛心、耐心,善于與家長溝通,能勝任本職工作;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5.具備簡易的校園基礎建設維修技能。
(四)中學宿舍管理員
任職條件:
1.男性不超過45周歲(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40周歲(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繳納企業養老保險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寬到男50周歲以內(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內(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3.熱愛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對孩子有愛心、耐心,善于與家長溝通,能勝任本職工作;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五)小學圖書管理員
任職條件:
1.男性不超過45周歲(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過40周歲(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繳納企業養老保險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寬到男50周歲以內(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內(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熟練掌握電腦操作、網絡使用技術;
3.熱愛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對孩子有愛心、耐心,善于與家長溝通,能勝任本職工作;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生理缺陷,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
5.具備一定的油印、保潔等技能。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目前仍在本鎮其他學校、幼兒園正常代課代職的人員不參加這次招聘。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育嬰師證、廚師資格證、參保證等有效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于2017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袁莊鎮教育聯絡組報名(袁莊小學前綜合樓三樓),聯系人:張勇,聯系電話:13485179532。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填寫附件2《2017年如東縣袁莊鎮公辦學校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見附件2)。
(二)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或技能考核)的形式進行。各崗位報名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9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者的適應崗位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面試(時間10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其中食堂從業人員、水電維修人員、圖書管理員的面試采取現場操作考核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各占50%,總分100分。考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2.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中小學、幼兒園行業要求,體檢費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察
1.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察不合格:
⑴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⑵經袁莊鎮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如東縣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根據報名情況,依據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到底的順序,參聘人員依次選擇工作學校。在選崗基礎上,服從鎮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調整。具體工作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統一安排。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①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③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④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六)待遇與管理
擬聘人員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必須與實際使用人員一致。待遇:鎮聘幼兒園工作人員參照東政辦發【2016】101號文件精神執行;鎮聘食堂從業人員、水電維修人員、宿舍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參照保育員待遇標準,參照東政辦發【2016】100號文件精神執行,有水電工證的參照廚師證落實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一年一聘,合同期內服從學校分工,如違反相關規定按程序解除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聘用紀律,堅持秉公辦事,接受鎮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袁莊鎮紀委監察辦:68925066
袁莊鎮社會事業辦:68925199
本簡章由袁莊鎮社會事業辦、袁莊鎮教育聯絡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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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如東縣袁莊鎮公辦學校招聘人員崗位簡介表.doc
2017年如東縣袁莊鎮公辦學校聘用制人員招聘報名表.doc
袁莊鎮教育聯絡組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