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調教師簡章
為促進全市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我市教育系統教師配置需求,引導教師合理流動,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市內、市外公立中小學及幼兒園考調一批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簡章同時在西昌教育網(www.scxcedu.com)、西昌人事考試網(xcpta.xcjob.gov.cn)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一、考調名額
本次考調名額:市內考調60名中小學教師,市外考調15名中小學教師及5名幼兒園教師。具體考調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西昌市2017年下半年公開考調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考調崗位表》)。
二、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條件;
5、符合考調崗位學歷、專業等要求。
(二)具體條件
1、年齡:市內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市外教師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2、學歷:初(高)中學校、城區中小學教師崗位要求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余小學教師崗位幼兒園崗位為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注:中學教師不能報考小學,小學教師不能報考中學,幼兒園教師只能報考幼兒園)。
3、工作年限和范圍:市內考調教師為在市內公辦學校正式工作滿6年以上(即2011年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在職在編教師;市外考調教師為在市外公辦學校正式工作滿3年以上(即2014年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在職在編教師。
4、市內考調教師(除報考寧遠學校和城南小學外),需提供現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材料需注明:參加工作時間、現任教年級、任教學科,是否同意考調,學校蓋章、校長簽字);市外考調教師需提供當地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材料需注明:參加工作時間、現任教年級、任教學科,是否同意報考意見,蓋章)。
5、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詳見《考調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涉嫌違法犯罪或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不適宜報考的。
(四)考試方式
1、市內教師考調的考試方式為筆試。
2、市外教師考調的考試方式為:筆試、說課。
此兩類類考調人員,在考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低分和崗位數確定調動人員。
三、報名程序
本次考調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西昌教育網(www.scxcedu.com)。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至6月19日17:00時。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選擇崗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考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科及單位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填報信息及上傳照片。報名時請登錄西昌教育網(www.scxcedu.com)填寫西昌市教育局考聘(調)教師報名系統,并按要求上傳近期個人證件標準照。報名成功后,需在報名網站上打印《西昌市教育系統考調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
(三)凡網上報名成功者均應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審核以現場資格復審結論為準。報考時,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它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聯系電話予以咨詢。
四、現場資格復審和繳費
(一)2017年6月24日上午8:30-17:00至25日上午8:30-12:00,在西昌市初一中(老西門街6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和繳費。
(二)資格復審時應出具的手續:
1、考生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和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本科畢業生)、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市內教師考調非寧遠學校和城南小學崗位的還需提供現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市外考調教師需提供當地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2、《報名表》1份,資格復審現場打印;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崗位要求、違反本簡章規定或使用虛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聘資格;
4、考生在考調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考生聯系電話號碼留錯、所留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一)考試及成績計算方式
1、市內教師考調采取專業知識筆試方式進行。
2、市外教師考調采取專業知識筆試和說課相結合方式進行。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說課成績×60%
(二)考試內容
1、專業科目筆試(市內、市外兩類人員均需參加)。考試內容為招考崗位所涉及的學科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2、市外考調教師說課(僅市外考調人員)。通過說課方式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滿分100分。
3、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進入說課的人員另行繳納說課考務費80元。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以崗位計算,實際繳費成功人數與擬考調人數之比不得低于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取消或調整該崗位考聘名額。調整后的名額根據報名情況增加到報名人數相對較多的學科,調整的情況將于筆試前在西昌教育網、西昌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后涉及考生所繳納的考務費用,在西昌市教科局退費。
(四)準考證發放。《專業科目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待現場資格復審和繳費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