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市屬事業單位體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中醫醫院,縣(區)體檢醫院為各縣(區)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核
報考市屬事業單位考生的考核由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區)事業單位考生的考核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核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核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考核通過。
(三)因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從該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或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市屬事業單位在普洱黨建網和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縣(區)在各縣(區)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三)因考生放棄聘用的,從該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六、浪費考錄資源行為和自動放棄的處理
(一)參與資格審核但未參加面試、參與面試但未參與后續體檢和考核環節、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處理,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
(二)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遞補。
1. 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
2. 因聯系不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簽名情況記錄。
(三)2017年普洱市公務員考試錄用面試通過的人員,若決定放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核,按自愿放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
七、定向招聘
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全省事業單位2017年定向招聘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的公告》要求,普洱市2017年定向招聘納入此次公開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定向招聘的對象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招聘對象如下:
(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2014年云南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截至2017年6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特崗教師”;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廳公開招聘的,服務期滿三年,取得《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未轉為正式在編教師且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特崗教師”。
(二)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6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招募,服務期滿兩年,取得《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三)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5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6月1日仍然在職在崗的參加“西部計劃”國家項目和地方項目的高校畢業生;2012年(限服務期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團委招募,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八、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應屆生指2015年、2016年、2017年畢業的學生。
(二)不同用人單位合并招聘多人崗位的,根據總成績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選擇用人單位。
(三)參加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聯系電話
1.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電話
普洱市人社局 0879—2129579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0879—2141632
普洱日報社 0879—2140789
普洱市科普咨詢服務中心 0879—2145297
中共思茅區委辦公室電子政務內網管理中心 0879—3025764
中共寧洱縣委辦公室電子政務內網管理中心0879—3209039
中共墨江縣委宣傳部《墨江》編輯部 0879—4232278
中共景東縣委組織部信息和網絡技術中心 0879—6221419
中共景谷縣委黨校 0879—5221315
中共鎮沅縣委辦公室電子政務內網管理中心0879—5811322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0879—2141189
普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0879—2305417
普洱市氣象局 0879—2887018
普洱市國土資源局 0879—2828926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879—2149862
普洱市交通運輸局 0879—2144638
普洱市司法局 0879—2189374
普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0879—2869002
普洱市農業局 0879—2124023
普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0879—2189288
2. 縣(區)人社局聯系電話
思茅區人社局 0879—3012521
寧洱縣人社局 0879—3209172
墨江縣人社局 0879—4239268
景東縣人社局 0879—6220756
鎮沅縣人社局 0879—5816029
景谷縣人社局 0879—3017221
江城縣人社局 0879—3721140
瀾滄縣人社局 0879—7221369
西盟縣人社局 0879—8345263
孟連縣人社局 0879—8728638
九、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時上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邀請市、縣(區)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進行監督。
十、溫馨提示
(一)考生網絡報名時,請記住自己報名時的用戶名、報名序號和登錄密碼(記錄或用手機拍照個人報名頁面),以便后續查詢使用;繳費時,如果確認費用已從銀行卡里被扣出,不需再重復繳費;筆試結束后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以便后續招聘過程中使用。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組織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在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就業的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在填報個人報名表時,不用填寫工作單位。
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附件3: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
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xls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docx
附件1:普洱市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附件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指導目錄
附件3:定向招聘應聘人員情況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