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由洛陽市人事考試中心和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縣教育體育局、縣編辦、縣財政局等配合,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2、筆試內容:筆試包括教育綜合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與個人修養,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知識,心理學知識,常規教學與教學實踐,新教育理念與新課改知識)和英語知識兩科,卷面滿分為100分。其中,教育綜合知識85分,英語基礎知識15分。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12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地點在宜陽縣第一高級中學(宜陽縣北城區家鑫酒店西500米)。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5、筆試成績將在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
6、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由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體育局、縣監察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根據本次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資格審查。筆試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資格審查范圍。
2、資格審查辦法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審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考生填寫《2012年宜陽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資格審查表》一式2份(見附件2)。
3、資格審查應提交的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附在《2012年宜陽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資格審查表》后)。
(1)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就業報到證(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農業東路交叉口)蓋章;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4)教師資格證(持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及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4、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五)試講
試講由洛陽市人事考試中心和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縣教育體育局、縣編辦、縣財政局等配合,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試講評委采取異地隨機抽調專家組成評委團。
1、試講人員的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均進入試講。試講人員名單將在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
2、試講辦法及內容。試講按考生選報學科分組進行,試講教材為宜陽縣高中二年級各學科現行教材(英語為2012 年北師大版、音樂為2012年人音版、美術 為2012年人美版、其余為2012年人教版)。
3、試講程序及要求:
(1)參加試講的考生務必持有效身份證、準考證簽到。不能按時簽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簽到結束,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抽簽確定試講順序。
(3)考生按所抽試講順序依次進入備課室,隨機抽取試講題目后,開始備課,備課時間20分鐘,備課用紙、筆等統一配發。
(4)備課時間到,考生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試講室。考生試講前應將自己的順序號寫到黑板上,再開始試講。試講形式為一節微型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考生自帶試講教具,考生不得向評委報自己的姓名等信息,否則按違紀處理。
(5)評委根據考生試講情況現場打分,分數當場公布。
4、評分辦法。試講滿分100分。由評委所打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的平均分為考生試講的最后得分。
5、試講成績公布。考生的試講成績將在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
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試講成績和總成績,將在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層次、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
(七)體檢
1、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內容執行。體檢相關事宜將在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屆時登錄查看,體檢逾期不到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2、經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洛陽人才網考試中心專區(http://www.lyhero.com/exam)進行公布。同時,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陽縣教育體育局也將采取適當方式公布。
(八)考核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洛政辦[2006]100號)的規定,進行考核和資格復查。考核和復查合格者,根據聘用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選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由招聘學校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報縣教育體育局審核,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聘用。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組織領導
(一)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宜陽縣2012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仝宇鵬 宜陽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魏 淼 宜陽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陳世俊 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買作溫 宜陽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趙志田 宜陽縣編辦主任
滑朝凱 宜陽縣財政局副局長
聶春萍 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炊合淵 宜陽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閆敬偉 宜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王 博 宜陽縣監察局副局長
(二)招聘過程中,所有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參加應聘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況輕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考生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試講、體檢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未盡事宜由宜陽縣2012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孫先生 18903881879
考務咨詢電話:苗女士 1330388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