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鄭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方案
為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國辦發〔2015〕43號),建立并完善農村教師補充新機制,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農村學校從教,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陜教〔2017〕168號)和漢中市教育局、漢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漢中市財政局、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漢教發[2017]85號)精神和要求,現制定南鄭縣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的方案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招聘計劃
(一)實施范圍:2017年實施特崗計劃的學校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的學校。招聘特崗教師補充到鄉鎮以下學校和幼兒園任教。
(二)招聘計劃:2017年我縣公開招聘30名特崗教師。其中:小學語文9名,小學數學4名,小學英語2名,小學音樂1名,初中音樂2名,初中英語2名,初中體育2名,初中心理健康教育1名,幼兒教師7名(具體崗位設置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本科畢業生、研究生、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生。其他非師范教育類專科學歷、成人教育學歷、黨校學歷不在本次招聘范圍之內。
(二)招聘條件:
1、基本素養條件。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無不良就業記錄,志愿服務農村基層教育。各類基層服務期未滿或服務期內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報考。
2、資格與崗位條件。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具備教師資格的其他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3、身份與年齡條件。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業或與原就業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社會人員。
4、身心條件。心理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6〕4號)規定要求,能適應設崗地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5、優先條件。總成績并列優先順序為: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師范教育類本科生優先,本地生源優先。
三、服務期限和范圍
特崗教師服務期暫定為三年,服務期內全部安排在鄉鎮以下學校和幼兒園任教。
四、特崗計劃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南鄭縣特崗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全縣特崗計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工作(名單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特崗辦”),辦公室設在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牽頭制定本縣特崗招聘計劃,按照市上要求參與招聘相關工作,組織崗前培訓以及對特崗教師的待遇落實、服務管理等工作。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報送2017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要求。根據要求,結合脫貧攻堅相關政策對農村戶籍的本市貧困家庭畢業生專設一定比例的招聘崗位,為農村貧困家庭畢業生的就業搭建平臺,我縣設5個“限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報考”崗位(具體見附件)。市教育局將于5月中旬通過“漢中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hanzhong.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特崗計劃采用“陜西省特崗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網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簡稱“陜西特崗系統”)進行特崗教師報名、招聘、錄用、管理和信息動態更新。考生應通過系統進行注冊登記報名,原則上每位考生只能申報一個特崗教師崗位。報名時間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三)網上審核。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縣特崗辦對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申報志愿情況進行統籌和網絡資格審查。網上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務必在5月25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出《陜西特崗教師報名表》。報名期間,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崗位不能更改。
(四)現場確認。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網上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持從報名系統打印的《陜西特崗教師報名表》(無需就讀學校或所在單位蓋章)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確認視為放棄考試。現場確認相關工作以南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為準。
(五)筆試。由省考試管理中心統一命題,市教育局承擔考試考務及相關工作。對緊缺、薄弱學科和偏遠山區崗位,根據緊缺程度,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筆試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全省打印準考證時間為6月14日至17日24:00,統一筆試時間為6月18日(星期日)。
(六)面試及資格復審。根據市教育局制定的資格復審和面試規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未達到最低分數線或單科成績為零分的除外);對達不到3倍的崗位,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面試具體事宜以南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為準。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確定初選人員名單。筆試、面試成績按照5:5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不實行四舍五入,并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對擬聘人員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七)報到及補錄。被錄取的2017屆特崗教師應于7月31日前赴南鄭縣特崗辦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未經請假等相關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錄取后自動放棄的崗位,可視實際情況確定補錄事宜,補錄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縣特崗辦根據崗位設置情況,依據考生考試成績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對不足崗位進行調劑,確保完成招聘計劃。
(八)簽訂合同。8月15日前,縣人民政府根據公開招聘特崗教師擬聘人員名單與特崗教師簽訂《陜西省2017年農村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聘用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一式4份);8月25日前,縣人民政府在《合同書》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后,連同聘用人員名單(須加蓋縣級審核章)、特崗計劃工作總結(一式4份)一并上報市特崗辦。
(十)集中培訓。8月份,縣特崗辦集中安排組織新教師崗前培訓,做好入職前的師德教育和教學培訓工作,培訓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準上崗,并取消特崗教師資格。
(十一)上崗任教。8月下旬,特崗教師赴相關學校上崗任教。
六、政策與保障
特崗教師三年聘任期間,其教師工資總額按人均3.1萬元/年的標準由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高于3.1萬元/年的,高出部分由縣政府承擔。縣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好特崗教師工資與補貼發放、周轉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按時足額發放特崗教師工資,妥善解決特崗教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讓國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崗教師,使每位特崗教師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潛心教學;確保所有特崗教師在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我縣公辦教師同等對待。特崗教師享受所在任教學校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參加特崗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服務期的管理
特崗教師任教期間,由縣特崗辦代縣政府統一管理,任教學校負責日常管理,服務期內計算工齡、教齡。縣特崗辦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和原省人事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每學期對特崗教師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入檔留存),市特崗辦每年抽查一次。對違反協議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特崗教師,要嚴肅處理。對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情況惡劣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特崗教師身份和教師資格,并公開通報。
八、服務期滿后的問題
(一)繼續留任。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縣政府按照《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基層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陜人社發〔2017〕11號)精神,對特崗教師服務期滿,經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程序,經縣編辦、縣人社局同意,報市編辦、市人社局核準后,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二)自主擇業。對服務期滿后不愿留任的特崗教師,由其自主擇業。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戶口檔案關系已經轉到本縣區市的,辦理改派手續;未轉到本縣區市的,辦理派遣手續。
九、工作要求
1、縣特崗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特崗計劃穩步實施。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特崗教師招聘統籌規劃,日常管理和考核,將具體任務分解到校,落實到人;按照招聘教師的學科結構和學歷情況,進行科學集中搭配,并提供辦公室和周轉宿舍,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負責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的管理,隨時保持與受援校的信息溝通。縣編辦負責做好編制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縣財政局負責落實特崗教師工資待遇,按標準足額發放,并對特崗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時行監督檢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督促落實特崗教師享有國家有關促進畢業生就業文件中規定的優惠政策。
2、在網絡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審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遵守本次招聘工作的各項紀律要求,不得臨時設置條件和任意放寬條件。
3、未盡事宜以省、市招聘特崗教師實施文件為準。
4、招聘工作相關安排以南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信息為準。
聯系人:魏東
聯系電話:0916-5512847
電子信箱:786336675@qq.com
南鄭縣教育體育局 南鄭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南 鄭 縣 財 政 局 南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