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拉薩中學2017年度人才引進方案
為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改善教師隊伍結構,加強應用型師資隊伍建設,推進“人才強校”戰略,按照西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引進人才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藏教師[2017]25號)的要求和部署,結合西藏自治區拉薩中學實際,特制定拉薩中學2017年度人才引進方案。
一、引進原則
(一)堅持計劃引進、注重質量的原則
1.嚴格按照自治區教育廳審批的崗位和數額計劃引進。
2.以人才質量為重,符合自治區教育廳的學歷和專業要求。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嚴格按照引進流程開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報名人員,優先錄用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發展潛力大的優秀人才。
二、引進對象
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非定向西藏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7年應屆師范畢業生。
三、引進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分裂。具有較高的師德修養,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熱愛西藏,自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獻精神。
(二)具備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三)語言表達能力強,普通話達到國家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語文專業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能夠熟練運用計算機等現代信息設備輔助教學。
(五)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良、無不良記錄。
(六)身體健康,適應高原環境,具備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因犯罪受刑事處分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被開除學籍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及以上處分的;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引進崗位名額及待遇
(一)崗位及名額:高中教師13名(語文2名、數學2名、英語2名、物理2名、化學2名、生物2名、體育足球1名)。
(二)引進人員待遇:引進人才被錄用后身份確定為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于事業編制。試用期不執行試用工資,按照西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五、引進程序
(一)報名
本次人才引進報名工作以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擬定于2017年5月15日—5月30日;
現場報名地點:部分高校設立現場報名點。
報名咨詢聯系方式:0891-6823198
18908919959(格桑次仁老師)
報名所需證件及材料:
1.2017屆畢業生證明(學校證明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
2.個人推薦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及獎學金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學就讀期間的學習成果、專業作品及其獲獎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拉薩中學組織專門人員根據引進計劃和引進條件對投遞簡歷人員的個人簡歷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三)面試
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行面試。
(四)擬定引進人員名單
拉薩中學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引進計劃數和試講評價,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經學校黨委研究審定,報送至自治區教育廳政工人事處。
(五)體檢和政審
凡確定引進人員,由畢業院校進行政審。引進人員要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先由本人支付,待報到后到單位報銷。
(六)簽定勞動聘用合同
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保證引進人員的穩定,引進人員要與拉薩中學簽定勞動聘用合同。
(七)報到
引進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藏,需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畢業證》到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師資處報到。
六、試用期制度
凡引進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本人寫出書面總結,拉薩中學對其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按照正常程序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西藏自治區拉薩中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