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布公告
經省衛生計生委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確定招聘方案后,在省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海南省人才招聘網、省衛生學校網站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由省衛生學校人事科受理。
2.報名時間:2017年5月25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時間)
3.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海南省衛生學校人事科(?谑行阌^秀華路32號)
電話0898-68661847(傳真)
郵箱:swxrsk@163.com。
4.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海南省衛生學校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考生可在我校網站上下載報名表填寫)。并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往屆畢業生提供)、戶口本和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需提供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原聘用合同未滿或未解除聘用合同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登記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快遞的方式報名。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若是填寫固定電話,清楚寫明區號,以便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公布在省衛生學校網站,無異議的發放筆試《準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筆試組織工作由第三方負責。
1.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2.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以各招聘崗位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兼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綜合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省衛生計生委和海南省衛生學校網站上進行公布。
3.面試事項
(1)面試內容與形式:面試形式主要為試講,主要內容為綜合素質、專業知識。
(2)面試時間與地點:時間待定,地點為海南省衛生學校。
(3)面試考官由本單位和邀請其他單位專家組成,其中本單位面試專家不超過40%。從筆試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之前,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成績核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計算考生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荚嚦煽冊谑⌒l生計生委和省衛生學校網站公布。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選名單在省衛生計生委和省衛生學校網站公布。體檢由我校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和未按時體檢的或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相應減少招聘計劃,不再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六)公示
根據考試和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省衛生計生委和省衛生學校網站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校或省衛生計生委組織調查處理,結果報送省衛生計生委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及入編
1.聘用入職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我校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省衛生計生委審核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我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簽署合同。
2.入編管理
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人員的應屆畢業生需在入職三年內取得執業資格證及教師資格證,學校予以辦理入編手續。入職三年內未按要求取得以上證書,合同自動終止。
專業技術崗位聘用人員的往屆畢業生需在入職三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學校予以辦理入編手續。入職三年內未按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合同自動終止。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考試試題、領導小組討論情況;參加考核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紀檢部門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七、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海南省衛生學校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98-68661847
監察科電話:0898-68614806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