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筆試科目為教育類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中教育類公共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
2.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內公布。
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28日。
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五)面試
1.筆試結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筆試上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2.教師崗位以學科課堂教學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學能力(實訓指導教師崗位以說課的方式進行)。其中英語教師加試口語;音樂、舞蹈、美術教師崗位加試專業技能;衢州中專、市工程技術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訓指導教師崗位加試實踐操作能力。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實訓指導教師和衢州高級中學美術教師崗位加試占60%,其他崗位加試項目占40%),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4.面試的命題和組織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六)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社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
4.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按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實施。
(七)考核
進入考核人員現單位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在公示考核人員名單后的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核、調出的書面證明,證明提交給招聘單位,并由招聘單位報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審核,符合條件者進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證明的,視作放棄考核錄用資格。入圍人員放棄考核錄用資格的,該崗位可依次遞補。
考核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遞補。
(八)錄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發錄用文件,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填報《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3,一式4份),并限期到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辦理調動手續,應屆畢業生憑錄用文件到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辦理派遣及相關手續。教師資格證未做要求的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招考錄用人員,要求錄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辭退。整個招聘過程一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
四、有關紀律
1.本次公開招聘主要信息將在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zrls.com)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在該網站“公告公示”欄目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將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 (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浙人社發〔2012〕194號、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執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及時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3080628(市教育局)、3081906(市人力社保局)。
3.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附件:
1.衢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衢州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衢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登記表
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 州 市 教 育 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