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紅橋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組織實施2017年紅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
紅橋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招聘紅橋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110人,具體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天津市紅橋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三、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屆畢業生或具有天津市戶籍的2016、2015屆能經人事或教育部門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畢業生(專科學歷2017、2016、2015屆畢業生均要求具有天津市戶籍),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政策。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正常履職;
5.具有教師資格證(可于2017年8月辦理錄用時取得,如不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7.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8.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畢業證書的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
9.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受過行政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受過黨內警告處分或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人員;
7.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
(四)年齡要求
應聘人員具有專科或本科學歷,年齡應在25周歲以下(199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信息發布
根據招聘方案,統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北方人才網、天津紅橋教育網上發布。
五、報名、資格審查與繳費
本次招聘工作由紅橋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公告考生可以通過下列網站查詢: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網: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紅橋教育網:http://www.hqjy.net
(一)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與繳費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上進行,網址為:http://www.tjtalents.com.cn。
報名時間:2017年5月17日9:00至2017年5月21日18:00結束。
審查時間:2017年5月17日9:00至2017年5月22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17年5月17日9:00至2017年5月23日18:00結束。
報名期間,通過資格審查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實際報名繳費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報考上述崗位并已繳費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2017年5月25日9:00至16:00。
(二)資格審查與繳費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
報名人員所填寫提供的個人資料要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填寫提
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聘用資格(已參加考試的,
考試成績作廢),所產生后果由本人承擔。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的技術支持及具體實施工作,保證網絡的安全及正常運行。
筆試考務費:45元。
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在繳費期間內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辦理地點: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29號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