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已繳費報名人員須統一參加筆試,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2.筆試時間:2017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漣水縣人社局網站、漣水縣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四)面試與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擬參加面試范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范圍內的以及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由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對擬參加面試人選報考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選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教師須同時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擬面試范圍人選)。若通過資格復審的擬參加面試人數不足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漣水縣人社局網站、漣水縣教育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順序:由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
4.面試形式:面試采用模擬上課與答辯相結合形式。包括: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模擬上課。考生根據設計的教學方案進行模擬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上課內容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③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五)體檢和考察
總成績折算和公布: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在漣水縣人社局網站和漣水縣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組織再次答辯,取答辯成績高者),并分別在漣水縣人社局網站和漣水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由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由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因體檢、考察等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面試成績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漣水縣人社局網站、漣水縣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的或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崗位代碼為001-011、013-022和025崗位的,由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用人員依次進行自主選崗。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漣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2380779
漣水縣教育局0517-82380884
本公告由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2017年漣水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