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初審在縣事業單位招考辦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2017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已提交報名申請的人員根據其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聘單位對經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予以確認;對符合網上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2、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或修改信息后的24小時內,及時查詢個人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2017年5月8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5月9日下午17:00前及時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須在5月10日下午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00期間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網銀卡進行網上繳費。報名費根據黔價費〔2010〕55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月11日下午17:00繳費截止后,如出現某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鄉鎮教師職位不限開考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或比例予以調減或取消,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ld.zgyq.gov.cn)向社會公布。職位招考計劃調減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各個職位最終報名并繳費的人數,將于5月下旬通過“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ld.zgyq.gov.cn)向社會公布。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并已經繳費的人員,請于2017年5月26日9:00至6月1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中的“遵義市網上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為防止網絡出現異常問題,建議考生打印準考證不要選擇在規定時間的最后一天進行,并應打印多份備用)。
(三)問題咨詢
在報名過程中,報考人員因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等問題需了解請直接咨詢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電話:0851-24623388)、余慶縣教文科局人事科(電話:0851-24703899)。
五、筆試
本次招聘筆試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同步考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1、考試時間
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2、考試地點
余慶縣轄區內學校。
3、考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泛指綜合知識)(150分)。
4、相關事項
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筆試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在“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ld.zgyq.gov.cn)向社會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并在分數公布期間確保通信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關機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進行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招考辦組織,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在招聘各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確定的地點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復審人員(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過“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ld.zgyq.gov.cn)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范圍:在筆試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人數不足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如遇某職位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的,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我縣本次招聘所有同類參考人員(筆試試卷相同)筆試平均成績及以上,方能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招聘單位根據縣事業單位招考辦公布的擬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名單,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同志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以及在規定時間內因電話關機停機無法聯系其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復審,遞補最多順延兩個名次(如順延的第一個名次并列兩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遞補第一個名次)。在確定的筆試名次以內,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條件和要求,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選須持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條件資料、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表》2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料,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017年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復審,并必須書面承諾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料,不能按時提供或提供的證書等與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業單位招聘的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后考生要及時查看招聘單位在“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rsld.zgyq.gov.cn)上發布的面試信息,確保能夠按時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及復審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各個環節如果通過接到舉報等形式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