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審查地點: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會議室(織金縣文騰街道新華北路213號)。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招聘簡章》、報考人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試教)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2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7年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教師資格證件尚在辦理中的需提供具備申報教師資格證的證明材料);
3.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如: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試教)。面試(試教)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示。
七、面試(試教)及總成績
面試(試教)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進入面試(試教)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試教)準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試教)。面試(試教)時間和地點具體見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一)試教以現場同一職位采用相同試題進行,根據考生試教情況進行現場評分。
1.試教方式:模擬授課,現場評分。各科試教人員不安排備課時間。
2.試教內容:以試教前公布的教材為準,隨機抽取試教內容,教材由試教組織部門提供。試教在15分鐘內完成。
(二)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式進行。
面試(試教)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試教)成績將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
未完成面試(試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試教)成績×40%。
筆試、面試(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復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對象。
八、體檢
面試(試教)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具體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或2017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站、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織金縣人社局審批,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同一職位涉及多個單位(崗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聘用單位(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面試(試教)成績都相同的,需進行新一輪測試,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在整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聘用合同,并報同級人事部門進行合同鑒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在我縣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出縣外和參與其他單位的招聘。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7638338(織金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7-7621338(織金縣紀委)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在招聘過程中,各項招聘信息(如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織金縣人民政府網、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1、織金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2、織金縣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