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對象與用人單位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如出現簽約對象棄權,則按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的縣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7天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與政審環節。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核與政審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簽約對象進行考核與政審,考核與政審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博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博羅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七)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在通知發出30天內未能配合聘用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按違約處理。
2、成功聘用的人員為我縣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及優惠政策。同時,實行試用期考核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可享受上崗退費政策的聘用人員,按《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執行。
五、其他
(一)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面試評委或工作人員,要主動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紀律。
(三)報考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紀律,如有違法、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準參加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四)現場招聘簽訂就業協議書后,若簽約對象違約,需繳交違約金方可解除協議,退回就業協議書。
(五)被聘用為我縣教師的,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協議書,從聘用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縣內調動,五年內不得調出本縣教育系統。
六、聯系方式
1、咨詢部門電話:
博羅縣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752-6297805
2、投訴及監督部門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博羅縣教育局。
附件:1.博羅縣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學歷高中教師職位表
2.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博羅縣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