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江中學2017年選調教師實施方案
經峽江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峽江中學2017年自主選調教師。為使選調工作規范有序,順利完成選調任務,特制定選調工作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領導機構
成立峽江中學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教師選調工作。縣人大、政協、人社局、教體局負責選調工作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
三、選調對象
面向本縣各中學教師公開選調。
四、選調崗位
1、崗位及名額。高中英語教師2名,高中物理教師2名,高中化學教師1名,高中生物教師2名,高中歷史教師2名,高中地理教師2名,高中體育教師1名(要求籃球專業,男性,身高不低于1.8米),共12名。
2、專業分類按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
五、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義務;
4、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體貌端莊,身心健康,無口吃;
6、安心教育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資格條件
(1)江西師大、六所部屬師范院校(北京師大、華東師大、華中師大、東北師大、西南大學、陜西師大)按當年一本分數線錄取在本部學習的畢業生;
(2)在本縣從教3年及以上;
(3)具有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六、選調程序
1、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峽江縣教育網等媒體發布。
2、組織報名
《選調公告》發布后,按照公告要求組織教師進行報名,并按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各選調崗位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為1:2以上,方可開考。
報名時間:2017年4月7日—4月13日。
報名地點:峽江中學校辦(電話:3695763)。
3、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峽江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4、試講
試講時間:2017年4月18日。
聘請外縣(市)學校的教師擔任評委。試講內容為所教學科相關課程,滿分為100分,試講時間約20分鐘。試講前1小時向試講者明確試教課題,當場備課,當場試講,當場公布試講成績。所有應試者均要攜帶本人身份證、高中教師資格證,以備驗證。
5、考核
學校選調領導小組根據選調教師的試講成績,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對因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后教師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6、公示、錄用
經考核確定的擬錄用人員在峽江縣人民政府網、峽江教育網等有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報縣政府批準后,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開展公開選調工作,堅決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發生。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不斷增強公開選調工作的透明度。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及應聘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峽江中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