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考生須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其中:歷屆畢業生必須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崗任教后一年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指必須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同時漢語水平或普通話水平達到報考條件第6條所列標準。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現場公布。第一階段:在內地各師范學院進行現場招聘,主要招聘省市為:內蒙古、山西、陜西、甘肅、四川、河南、青海(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生根據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所提供的崗位,選擇應聘崗位,現場報名。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工作人員現場對應聘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持:1.身份證原件;2.畢業證原件。對尚未發放畢業證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由所在學院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畢業的書面證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學歷層次、所學專業及培養方式;3.在有效期內的MHK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4.教師資格證原件;5.“民考漢”考生須由畢業院校所在學院出具在校“民考漢”學習證明;6.由學校或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的政審證明(由學校保衛處出具證明即可)。
資格審查結果不合格的現場告知考生。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以及上崗后,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核實,予以解聘。
(二)現場面試: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工作人員通過提問與交流的方式,對應聘考生的政治思想狀況、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思維邏輯能力以及儀容儀表等進行面試考核。
(三)簽訂聘用合同: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與符合要求的應聘考生現場簽訂為期三年的教師聘用合同。
簽訂聘用合同的往屆畢業生于2017年6月1日之前到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報到,簽訂聘用合同的應屆畢業生于2017年8月1日之前到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報到,報到后,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統一組織應聘教師進行體檢、崗前培訓、生活安頓等事宜,體檢不合格的將解除聘用合同,體檢費由民豐縣財政承擔。
五、工資待遇與管理
(一)工資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享受與在編人員同崗同酬待遇,博士學歷6125元/月,研究生學歷5939元/月,全日制本科學歷5865元/月,全日制大專5801元/月。
(二)優惠政策
(1)對有博士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編后可享受20萬元安家費,在民豐縣連續工作8年以上,房屋直接贈予。
(2)對有碩士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正式入編后可享受8萬元安家費,在民豐縣連續工作8年以上,房屋直接贈予。
(3)對有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提供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入編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費3萬元。
(4)對全日制普通大專院校畢業生,提供周轉房一套,另外,入編后疆外生源可享受安家費2萬元。
(5)對被招聘錄用人員來和的單程費用,乘坐汽車、火車的按照票價予以報銷、乘坐飛機的按經濟艙標準給予報銷。
(6)因保障性住房飽或其他原因,無法為招聘教師分配住房的,按照規定的住房標準,安排其他同等面積的住房或給予相應的住房補貼。
(7)被招錄人員享受探親假,未婚的被招錄人員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已婚的被招錄人員享受三年一次的探親假。
(二)簽訂聘用合同的教師,三年合同期內,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要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招聘的教師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招聘考試,在此期間,招聘教師享受與編內人員同崗同籌待遇和享受同等面積周轉房的住房待遇,不享受安置房和安家費政策,通過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招聘考試并被錄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入編手續,對三年合同期內仍未入編的人員,按照合同規定續聘或解聘。
(三)本《簡章》規定的時間、地點或其他事項,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四)現場招聘的考生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到相關部門加蓋公章。
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咨詢電話:
0903—6752298、15209031686
監督電話:15999045522
附件:1、報名表
2、崗位計劃表
民豐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