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所報崗位及綜合成績高低順序選擇學校及崗位,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考察體檢資格、擬聘資格的考生,須在相應人員名單公示期間向祿勸教育局提交書面情況說明,相應崗位由達到面試、考察體檢、擬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相應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在資格復審環節中聯系不上考生本人的;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三)請各位報考考生在招考期間及時關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人才網(http://www.kmjyrc.com)中有關與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
(四)未盡事宜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簡章由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0871-68912756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1-68905506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0871-68915026
附件:1.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3.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解答
4.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系統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誠信承諾書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