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師范大學舉行專場招聘會,組織補報名,其它院校符合條件有意應聘的畢業生一并到江西師范大學參加此次招聘。
1.資格審查。對照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全面審查報考者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2.研究生簽約。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帶齊相關材料,到招聘現場直接面試,通過后簽約。
3.組織高中和職高語文、數學崗位教師面試(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繼續接受報名,報名結束后開始組織面試(普通學科開考比例為1:3,緊缺學科開考比例為1:2,如某專業報名人數未達到上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名人數,調整招考計劃)。面試分學科進行,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時間為10分鐘以內)。
4.組織筆試(2017年3月23日)。根據各學科面試成績,等額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30%)+專業知識(70%)。
5.確定擬簽約對象、簽約(2017年3月24日)。根據筆試的成績確定擬簽約對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筆試成績未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職業高中專業技術教師(語文、數學除外)和縣城高中體育、美術、計算機類(軟件管理)等學科教師招聘。
1.2017年3月22日至24日在江西科技學院、江西農業大學等院校組織現場報名(同時接受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4日17:00)。
2.資格審查(2017年3月25日)。對照方案規定的招聘條件,全面審查報考者資格。
3.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筆試)(2017年3月26日),地點設在會昌縣職業技術學校。面試內容為說課(原則上按照高中要求設置開考比例),分值占總分的30%;專業能力測試(筆試)內容為專業技能操作,分值占總分的70%(說課和專業能力測試相關具體事項另行公布)。
4.確定擬簽約對象、簽約(2017年3月27日)。根據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擇優確定擬簽約人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
(五)體檢。
由會昌縣教育局、人社局、編委辦等部門組織已簽約人員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組織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招聘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法紀表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政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空缺崗位,分類別、分專業按照本次考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又相同時,則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又相同則會昌籍考生優先。
(七)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政審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于2017年5月上旬在會昌教育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選崗和聘用。
1.選崗時間:2017年8月中上旬。
2.選崗地點:待定。
3.同一專業有多個(兩個以上)崗位(單位)可供選擇的,在符合各相應招聘崗位設置的招聘條件的前提下,按考試總成績(文化課崗位教師按面試、筆試成績各占50%計總分,職業高中專業技術教師和縣城高中體育、美術、計算機類教師按面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70%計總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直至選完為止。
4.選崗后,報請縣干部職工調配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由有關部門辦理聘用、調動、入編等相關手續。
5.被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人事聘用關系。被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周年,違約者需繳交違約金20000元。
五、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未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及相應學科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者;
(二)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三)體檢不合格者;
(四)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者;
(五)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者;
(六)近五年內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
(七)法律、法規及其它規定不符合聘用條件者。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領導,成立由中共會昌縣委分管教育工作的領導為組長,會昌縣人社局、編委辦、教育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會昌縣人社局、教育局、編委辦、財政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由會昌縣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會昌縣人社局、編委辦、財政局、教育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招聘具體工作由會昌縣教育局牽頭,會同會昌縣人社局、編委辦、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會昌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17年會昌縣教師招聘計劃表
2.會昌縣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及師范類證明樣式
會昌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