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泉州市婦聯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泉州市教育信息網公布(網址:http://www.qzljjy.com/)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及加分情況將在"泉州市教育信息網"首頁的"公告通知欄"公布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50分。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一)筆試
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全省統一筆試。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學院公布筆試成績。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筆試地點、考試大綱及筆試成績查詢等信息,請報考者隨時關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及"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的相關公告、說明。
(二)面試
面試時間安排在2017年6月中旬。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報考教師崗位者以片段教學、口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看圖說話、歌曲彈唱、舞蹈、繪畫)為主要形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評委由7人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相關通知。
六、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成績皆相同,則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組織部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考核采取查閱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考生在選擇任教學校后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二)符合條件的在職報考者,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提交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三)每一職位擬招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原則上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組織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四)本次招聘的面試、體檢、資格復審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將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發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婦聯紀檢組以及市婦聯辦公室監督。監督電話:0595-28380290、22289590。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300779、22373523。
附件:2017年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
2017年3月10日
附件:2017年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崗位代碼 |
招聘崗位 |
招聘 |
所 需 資 格 條 件 |
備注 | |||||||
最高年齡(年月) |
性別 |
學歷類別 |
最低學歷 |
最低學位 |
專業 |
戶籍要求 |
其他條件 |
| |||
01 |
學前教育 |
3 |
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師范類院校 |
大專 |
無 |
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學、藝術教育(學前方向) |
福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