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全省統一為 2017年3月18日-3月24日。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要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報考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而影響考試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負。報考人員按要求提交相關報名信息,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準予參加考試。
四、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泉州開發區實驗學校網絡平臺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具體項目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
(二)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三)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其中: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文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開發區實驗學校網絡平臺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成績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筆試由省統一組織,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泉州經濟開發區統一組織進行。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50分。應聘者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百分制)或以上方可聘用。
(一)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其他事項
1.筆試時間定于4月16日,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
2.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有關說明或準考證提示。
3.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計算筆試總成績。
4.筆試成績于5月13日左右公布,在接到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反饋的筆試成績后,及時通過泉州市教育信息網、泉州開發區實驗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入圍面試的考生準考證號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泉州市教育信息網、泉州開發區實驗學校網站上另行公布。
(二)面試
面試于6月初進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入圍人選在筆試合格線上按筆試成績(加分后,下同)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主要測試應試對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面試前,對面試入圍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審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如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其中,未正式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辦理證明。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即: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面試成績。
六、體檢與考核
(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計生和綜治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核采取查閱畢業生檔案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經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開發區實驗學校網絡平臺”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檔案轉至人才中介機構。
八、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在首次招聘結束后,出現空缺的崗位,則按照《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7]3號)文件精神,開展補充招聘工作。
(二)每一職位擬招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原則上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人事行政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三)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95-22353008。
(四)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泉州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2353007。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經濟開發區黨務工作部、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務工作部
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