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統一參加2017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筆試成績以省統一考試結果為準。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科目、內容參見《2017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福建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fjedu.gov.cn/,http://www.eeafj.cn發布)。
4.筆試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考生可于5月13日前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六、錄用
(一)資格復審與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含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各職位的擬聘對象,相關職位擬聘對象最后1名出現并列時,按以下順序確定人選:武平籍生源、筆試中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學歷較高者(按第一、第二學歷次序確認)、年齡大者(以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
2.確定為擬聘對象的考生必須在2017年7月24至28日攜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武平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前來資格復審的考生作自動棄權處理;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應空缺職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材料清單為:(1)身份證;(2)高等院校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讀學校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3)相應戶籍或生源地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4)大學期間《學生學習成績總表》;(5)教師資格證;(6)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交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7)已在國有單位正式就業的人員及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需提供相應的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8)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張。
3.擬聘對象還須同時提交《武平縣向社會招聘教師審批表》(從武平教育網·股室天地·人事股下載,雙面打印)。《審批表》中記載有違法犯罪記錄的,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以及有受過黨政紀處分或其他懲戒而不符合上述“招聘條件”的,按考核不合格取消該擬聘對象的招聘資格。
(二)體檢:
1.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對象由武平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不服從安排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招考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體檢參照現行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其補充規定的要求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職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三)調檔:
1.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由武平縣教育局負責進行政審,政審考核合格確定為聘用對象。如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2.聘用對象須在2017年7月28日前,武平縣籍往屆師范類畢業人員到武平縣教育局、非師范類畢業人員到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查詢本人檔案存放情況,外縣籍考生到相應的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保管機構查詢本人檔案存放情況;若聘用對象的個人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不在武平縣教育局保管的,其本人須在上述期限內到武平縣教育局人事股辦理調檔手續,并在發出調檔函30天內按檔案流轉的規定將個人人事檔案(或畢業生檔案)轉到武平縣教育局,逾期作棄權處理。
3.聘用對象為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的,由武平縣教育局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出具調檔函,聘用對象應在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或出具調檔函30日內按檔案流轉的規定將個人畢業生檔案轉到武平縣教育局。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檔案由龍巖市教育局直接轉至武平縣教育局。
4.因個人原因檔案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送達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七、聘用待遇
1.聘用人員待遇:全部職位的招聘人員均為財政核撥事業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聘用期間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享受我縣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
2.聘用人員職位安排:幼兒教師職位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5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安排至武平縣城區幼兒園任教;其余職位教師全部安排至農村學校任教。
3.聘用人員須與武平縣教育局簽訂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龍巖學院2017屆五年制初等教育專業畢業生筆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線及以上方可錄用,合格線另定。
2.農村小學、幼兒園教師職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優先自行選擇。
本公告由武平縣教育局、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武平縣委編辦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武平縣教育局人事股:4821171或4865528;
武平縣教育局監察室:4821772。
附件:《2017年武平縣小學、幼兒園(含職專)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職位表》
武平縣教育局
武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武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