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教育局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的公告
2017年,閩侯縣學校通過福建省公開招聘新教師考試招聘109名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其中中學教師26名、小學教師67名、幼兒園教師16名)。根據省、市有關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相關規定,現將2017年閩侯縣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新任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各崗位招考人數、報名對象具體條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專業要求對應《2017年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分類指導目錄》。本次各崗位均不面向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招考。
二、報名辦法
(一)填報崗位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按專業對口原則,每人報考1個學科崗位志愿(如:閩侯縣小學語文學科崗位)。
(二)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崗位報名辦法
我縣2017新教師招聘各崗位列入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均采用網絡報名辦法,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唯一官方網站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8日至3月24日(網絡報名系統關閉時間以系統提示為準,請應聘人員務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要認真閱讀閩侯縣教育局公告及各崗位報名資格條件,按網上提示要求,填寫準確的個人報考相關信息(含本人自大專起的所有學歷信息等,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教師資格任教學科名稱應與教師資格證上名稱一致)。簡歷要如實填寫,連續寫到2017年3月。要求由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的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應在“報考崗位情況”欄中的“應聘考生崗位備注”中如實注明“本人尚未就業,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經用人單位簽章的報到證和就業協議書原件”。
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審核不通過或被取消報名資格,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后果責任。
(三)報名材料
1.通過網絡報名的應聘人員按網絡報名系統提示提交報名材料。
2.閩侯縣教育局公告附表所列崗位要求提供的證件(書)、證明材料等,屬非應屆畢業生的應聘人員須于2017年3月24日(含)前取得(應屆畢業生允許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
3.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17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告知閩侯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22986401,傳真22986401)。否則,因變更電話號碼無法聯系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四)報名資格審核
由閩侯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因網上報名僅憑應聘人員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初審,應聘人員須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因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審核不通過或被取消報名及錄聘資格,應聘人員本人須承擔全部后果責任。
(五)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
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指筆試、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后的綜合分數,百分制合格線應達60分),分崗位學科志愿,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學科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中專業知識科目分數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若參加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擬招聘人數時,筆試成績應達到60分(百分制)、面試成績應達80分(百分制)方可確定為考核人選。
三、考試辦法
(一)招聘辦法
各崗位均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辦法擇優聘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本公告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均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內容按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規定。
2.筆試時間、地點
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的崗位筆試時間為4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網絡報名系統打印的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
3.各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閩侯教育網(閩侯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hedu.gov.cn/)《教育公告》欄公布。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