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辦法
本公告各崗位均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相結合辦法擇優聘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1)教師崗位:教師崗位均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內容由省教育廳規定。
(2)其它崗位
其它崗位筆試由福州市教育局組織,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等。
2、筆試時間、地點
(1)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的崗位筆試時間為4月
1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網絡報名系統打印的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
(2)參加福州市教育局組織的招聘筆試崗位筆試時間為4月16日上午(半天)。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說明為準。
3、各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通過福州教育網公布。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三)面試資格審核
1、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須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核(有關事項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面試人選遞補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兩個工作日)。
2、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要求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就業協議書原件(要求份數完整。就業協議書每張封面寫上本人姓名、畢業院校及專業);屬非應屆畢業生的應聘人員,直接進行網絡報名的面試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崗位規定要求的全部證書或證明等材料。其它已通過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的視為面試資格審核通過。部分崗位對個別專業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專業要求”欄中所列專業后帶有“(某某學科或方向)”的),須提供經畢業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已明確“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四)面試
各崗位面試均由福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1、面試內容
教師崗位面試內容包括編寫教案、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科教材。其它崗位面試內容為相應專業知識。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學科崗位面試考核時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測試。
2、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其它事項
1、面試合格成績定為60分。聘用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的綜合成績(百分制)計算。聘用合格成績為60分。未達面試合格成績、聘用合格成績的不予聘用。
2、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面試成績、聘用成績和擬聘用人選的名單在福州教育網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辦理擬聘用人選簽訂就業協議等聘用相關手續)。確定擬聘用人選時出現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若末位同分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采用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參加福建省統一公開招聘筆試崗位的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的,其空額列入第二輪補充招聘(第二輪補充招聘具體事項根據省教育廳安排另行通過福州教育網通知),本次招聘不再遞補。其它崗位擬聘用人員因故放棄擬聘用資格的,其空額在該崗位未聘用人員中根據聘用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遞補。
3、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標準和辦法按《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有關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
4、新任教師崗位的擬聘用人員須參加暑期崗前集中培訓(有關培訓的具體事項通過福州教育網另行通知),崗前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或相關證件審核不合格的;(3)審檔不合格的;(4)與原單位有簽定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擔任新任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在教師資格證方面要求:
(1)中學崗位要求持有相應學科中學教師資格證。職專學校及福州市職業教育實訓中心專業教師崗位要求持有相應學科中職教師資格證。
(2)小學崗位要求持有中、小學相應學科或相近學科專業(以本公告小學崗位各學科對應專業為準)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3)幼兒教育教師崗位要求持有幼教教師資格證。
(4)研究生及應聘法語、德語、體育教師(足球)及電氣工程與自動化教師崗位的人員報名(到)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要求報到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學科崗位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5)應屆師范畢業生允許報到時提供。
(6)其它應聘人員均要求報名時間截止前即已持有規定的教師資格證。
7、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對符合招考條件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等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筆試成績按省、市有關規定予以加分。
2、各崗位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4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隨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件(書)、證明材料等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審核手續,逾期將不予受理。
六、正式報到時間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詢電話:0591-83340647。
政策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報名時間內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