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考生應于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的上班時間向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游局組織人事科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等具體事宜將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信息網另行發布,請相關人員及時予以關注。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士兵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87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的服務期滿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特別說明:(1)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除閩人發〔2006〕10號、閩政辦〔2013〕87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信息網公示。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由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并加分后,下同)合格線為6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線為55分。
2017年4月16日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統一筆試。筆試地點、考試大綱、筆試內容及筆試成績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的相關通知。
六、資格復審與補充招聘
(一)資格復審
1.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筆試總成績合格線及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專業知識考試成績仍相同者,按照下列3種優先條件依次確定:①第一學歷高的;②高等院校校級以上優秀畢業生;③大學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高的)。體檢前,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體檢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網上報名初審通過后打印),并在“應聘者電子簽名”下方簽署本人姓名;
②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未正式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辦理證明;
⑤在職公辦教師需提供所在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民辦學校任教的,需提交任教學校同意報考證明、就業報到證和繳交社會保險證明,如辦理人事代理的,還需提交辦理人事代理證明。
資格復審的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區教育文體旅游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開展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體檢人選經資格復審后統一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考核采取查閱畢業生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游局網站(http://www.qzts.gov.cn/Depart/Default.aspx?d=182)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滿后,中學語文、中學數學、中學英語、中學地理、中學生物、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學前教育等8個崗位考生需參加面試,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若考生面試成績出現相同,則參照筆試成績優先確定順序依次選擇;若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相同,則參照體檢對象優先確定順序依次選擇。
聘用單位選擇完成后,由聘用單位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區現在崗的中師班畢業的頂編代課教師參加招聘考試被聘用的,按工勤身份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各環節符合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招聘工作在區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95-27395502。
(三)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向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游局咨詢,咨詢電話: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四)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宜的相關信息將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信息網發布。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臺商投資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2017年泉州臺商投資區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崗位信息表
泉州臺商投資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