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5-8)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五)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照網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經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崗位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7年3月24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應聘者,可于2017年 4月14日17:00前(節假日及周末除外)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性加分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四川省“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以及參加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的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報名及繳費成功后至2017年 3 月 3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內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聯系電話:028-89741026)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定加分(已按規定享受過招錄優惠政策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所在區(市)縣具有大學生志愿者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伍(復員)證書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7.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7年5月上旬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8.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資格復審)
1.原件校驗通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相關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