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區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 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發〔2014〕25號)、《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號)規定,南充市嘉陵區中小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0名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完全符合《嘉陵區中小學校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7屆畢業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7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畢業證須為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指有學位證要求的)上的學位,應與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區外在職在編教師報考的,其報考者須具有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見附件2)。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尚在國、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內不能流動的。
(7)嘉陵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教師崗位的。
二、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具體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南充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 www.ncpta.gov.cn /,下同),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0日9:00至3月23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全省中小學教師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
本次公招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嘉陵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資格審查、考察(核)和聘用時審核確認的結果確定。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兩處及以上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南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以便招聘單位了解報考者基本情況,但不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市人社局在網上對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上傳相片后1日內(在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后一天報名的在報名結束前)及時反饋審查意見。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4、確認繳費。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4日18:00期間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繳費(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改委《關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目錄清單的通知》(川財綜[2015]32號)文件精神,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人員考試及面試費仍執行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于3月20日-3月23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南充市順慶區玉帶中路二段111號)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批通過后,退予報考者本次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本次考務費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5.開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教育公共基礎》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因人才緊缺難以達到開考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放寬至2:1。
6.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減)或取消情況,于2017年3月30日在南充人事考試網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的報考者通過網絡繳納的費用,于2017年3月30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帳戶。
7.打印報考信息表。 上傳相片合格及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應及時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8.打印準考證。 上傳相片合格及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的身份證號、姓名,于2017年4月11日至4月15日24:00前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及其他證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參考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