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填寫《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管理。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加公開招聘人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的取消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無條件取消公招考試資格,已經聘用的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
為保證巴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0827-5264610)、巴中市教育局監察室(0827-5255529)。
十二、特別提示
(一)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周年。
(二)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巴中市教育局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網上報名打印的《報名信息表》、《準考證》,考試招聘后續各環節都須出示此憑證,直至保管到遞補聘用環節結束。表證丟失,導致后續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號碼咨詢,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827-5260392,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8-83336031;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巴中市市直屬中小學校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育崗位表.xls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 中 市 教 育 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