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7〕3號)、《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閩考院自〔2017〕4號)和《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2017年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的批復》(寧人社〔2017〕7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以下簡稱“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崗位
2017年福鼎市公開招聘115名新任教師,其中幼兒園28名、小學81名、中學6名,具體崗位見《2017年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
二、對象和條件
1.新任教師招聘對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經單位同意的各類在職人員和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在報名時須提供同意解聘或調動的證明);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須轉正定級后方可報考。
2.招聘報名條件: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敬業愛生。
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以招考崗位的要求為準。
③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④面向地區:福鼎市指2017年3月24日前常住戶口在福鼎市的報考者,本市生源在市內外高校的2015年、2016年、2017年畢業生,均視為本市報考者。招考范圍限在“寧德市”及“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其中寧德市內大專以上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寧德市生源報考者。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未滿1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不得報名。
招考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7年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
三、報名工作
1.考試科目。本次考試科目分為“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共設29個科目類別(參見《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科目》序號3至31),由應聘者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類別選擇其中一個科目類別進行報考;“教育綜合知識”為每位應聘者必考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共設“幼兒教育綜合知識”和“中小學教育綜合知識”2個科目類別(參見《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科目》序號1至2),由應聘者根據本人所報考崗位類別選擇其中一個科目類別進行報考。
2.報名時間。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統一由應聘者本人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請各應聘者務必準確上網,避免誤報名或上當受騙。
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17年3月18日8:00(系統開啟)~3月24日17:30(系統關閉),逾期不再受理。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網上支付繳納報名費成功后,及時返回個人平臺在“應聘考生崗位備注”欄注明《2017年福鼎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表》中的“崗位代碼”和“用人單位”,如“18,福鼎市農村小學”。應聘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網上提示及文件要求,提供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為防止網絡擁堵,建議應聘者合理規劃上網時段,以便順利報考。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我局在網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將安排專人負責應聘者政策咨詢并及時通過網絡進行應聘者資格初審。考生應妥善保管好用戶名、密碼等個人報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盜用。
3.報考費繳交。本次教師招聘考試考務費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我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財綜〔2010〕23號)的規定標準執行。考生報名繳費后,無論是否參加考試,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4.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打印。考生本人應于2017年4月10日8:00(系統開啟)-16日9:00(系統關閉)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含考試通知單),作為考生進入考點的憑證。
四、考試安排
1.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試時間。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考點于4月15日下午在規定時間向考生開放,讓考生熟悉考場。
五、其他工作要求
1.教師招聘筆試考試大綱可登入福建省教育廳網站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全省統一筆試報名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每位應聘者報考1個崗位(即1個市、縣<區>)。
3.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4.根據筆試情況確定合格線。
5.5月~6月,開展面試、體檢、考核等工作。
6月底,向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教育考試院報送擬聘用人員名單。
7月上旬,參加全省統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可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8月31日前,聘用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者取消聘用資格。
6.證書截止時間:各崗位所需的證書截止2017年3月24日(2017年應屆畢業生為7月31日)。
7.本次考試違紀違規參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社部第1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8.依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對應考者進行信用考核,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聘用。